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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保局多方式开展“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 多举措抓好医疗保障成果转化

2021-08-16 17:46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一、多方式开展“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

  省医保局党组围绕中央、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知要求,多种方式开展“七一”讲话精神专题宣讲。

  (一)举办专题读书班。

  7月9日至10日,省医保局举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5次集中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话》,围绕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进行学习研讨。学习班上,再次组织观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视频,加深对讲话精神的理解。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同志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关于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丰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内涵,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精神状态,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组织参观展览。

  7月9日上午,省医保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云南省博物馆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成就展》,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认识,重温云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沧桑巨变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云南各族人民谱写的团结奋斗、繁荣发展壮丽篇章,激发党员干部继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满怀信心、坚定前行,埋头苦干、接续奋斗,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三)基层党组织学习讨论。

  局属各党支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谈认识,谈体会,抒发对建党百年来取得成绩的自豪感;表达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在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凝聚力量,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决心。局党组成员参加所在支部学习讨论。

  (四)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

  局党组成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共15名同志发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谈体会、深入找差距、扎实订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同志结合工作对发言进行逐一点评,在点评中剖析思想、指出不足,明确前进方向。

  二、多举措抓好医疗保障成果转化

  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同志结合参加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省人民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感悟,带领局党组班子成员,就全面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思考,制定了促进云南医疗保障工作发展的初步举措。

  (一)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坚决扛起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重任。

  一要提高政治素质,把准努力方向。要在提升政治能力上达到新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讲话精神与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强化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使命担当,坚定不移、平稳有序推进医保改革攻坚。二要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省医保局作为组建不久的单位,承担任务重,新进人员多,大家以忘我的精神状态加班加点工作,希望用医保人的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的健康指数。要加强政治学习,强化业务培训,做到理论武装和专业素质提升两不误。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格局,加强组织协调,相互支持配合,落实好局党组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三要提升服务意识,热心为民服务。要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生领域、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悟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对标解决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把握大局大势、应对风险挑战、推进实际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敢于担当作为,围绕“国之大者”,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落实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的重大决策,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国之大者”。截至7月21日,全省医保资金共计拨付新冠病毒疫苗资金35.82亿元,全程实现了“钱等苗”,群众不用出一分钱,得到了党委政府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普遍赞扬。下步工作中,要围绕疫苗接种及费用保障的关键环节,工作做朝前,问题想在前,始终做到“钱等苗”,发挥好医保“定心丸”作用。二要做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要立足全省脱贫人口数量大、脱贫不稳定、返贫风险高这个最大实际,进一步吃透国家7部门关于巩固医保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件,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制定好我省贯彻落实方案,为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应有力量。三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在体制机制、方式创新、部门协同、信用体系建设上下功夫、求突破,履行好医保基金管理主体责任,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医保领域各项改革。

  一要聚焦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改革。医保部门是深化机构改革的产物,要对标对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贯彻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对标对表省外先进经验,聚焦加快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标,持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成熟定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高各类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医保待遇。二要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要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智能监管平台,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力推进医保药品“多渠道”供应保障机制,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做好价格招采工作,在保障质量和供应的同时,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显著提高用药的可及性。切实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促进加强战略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药、首仿药、难仿药的开发,推动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要以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精神状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要全力以赴抓好智慧医保二期工程建设工作,确保7月31日顺利上线运行,年底前完成智慧医保平台项目竣工验收,实现全省医保业务便捷可及、规范高效、智能精准、安全可靠。二要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在全省医保系统深入开展“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以办事群众身份进行“体验式”调研,重点了解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医药企业、定点医疗机构等服务对象,对医保服务的诉求以及在办事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三要紧盯《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落地,坚决贯彻省政府关于“证照分离”有关工作要求,优化服务,简化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和个人账户转移经办流程,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衔接。四要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医保部门重点面向数亿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等群体,加快推进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确保今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机构、明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我们要坚决落实到位。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落实好国家医保局关于增加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跨省异地结算的任务。

  来自: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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